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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服務態度惡劣移民署服務態度惡劣標題 服務態度惡劣收件日期 2007/9/29 下午 10:56:07 內文 我和同學連續跑了4趟移民署,卻遭到工作人員百般刁難。服務人員分別是吳xx先生,張西x先生和于雪x姐。我們已經按照手買屋續把所有文件帶到申請居留証延長,但是每個工作人員每次的要求都不同,一下要住宿証明,一下要大學分發書(已經有學生証,且之前還未在大學注冊前已經申請過延長並繳了錢)。我之前有同學去辦過都不需要這些手續的!室內裝潢而且我查了貴網站也沒有說明要這些東西!我另外一個外籍生同學陪我去問為何每次工作人員的要求都不同,有些都不需要這些文件,是否有一個准則。張西x就說`當然啊,不同的人要求不同,他也可以收了我的錢不幫我辦,不小額信貸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讓我不能留在台灣,反正移民署決定的事,我們也不能反駁。吳先生則是當我問他為何需要大學分發書時,我們僑生身份不是只能用一次嗎?他就大發雷霆,反咬我質疑他,就說不幫我辦証件。真是莫名其花蓮民宿妙!公務人員不是應該為人民百姓服務的嗎?難到我們僑生不是人嗎?就可以任由他們出氣?他們的決定就是不能改變嗎?試問我們又做錯了什么事?就算他們心情不好也不應該以這樣囂張的服務態度來對待我們啊!不只是我們,在長灘島現場也看到另一位台大的僑生也因為跑了好几趟移民署都辦不成 ,加上服務人員態度惡劣而大吵一頓!台灣大學不斷向海外招生,而移民署可說是與外國連接的門面,這樣的服務態度未免有損國與國之間的邦交!要是事情鬧大關鍵字廣告的,對所有留在台灣的僑生和外籍生可是可大可小的!希望貴署能夠查明真相,給我一個合理的交待! 交辦日期 2007/10/1 下午 12:38:44 回覆單位 服務事務大隊 內文 王小姐您好台端所提意見將查明憑復。造成台端不便本591署深感抱歉敬祝萬事如意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敬啟承辦人;賴X宜電話;02-23889393-2637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BoardList1.asp?objID=20070929000007 新成屋--------------------------------------------------------------------------------如果不讓大陸12歲小孩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房地產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人在做.天在看. 小心.地球是圓的!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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